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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幾天看到一則報導,瑪丹娜即將入主搖滾樂名人堂,部份人士說是以商業為
考量,認為她不夠資格歸類於搖滾樂...,說的大概是這樣子。我覺得她不
屬於搖滾樂,沒有電吉他和幾樣演奏它所必備的樂器,也沒有專屬的樂團,憑
藉著什麼來入主名人堂呢?還有像”邦﹒喬飛“的音樂,覺得也該好好考慮一
下,未來是否能將他們畫分在流行音樂?

或者”史丁“、”巴布﹒馬利“、”瓊妮﹒蜜雪兒“若干人等,他們徘徊在爵
士與民族音樂之間。

我支持瑪丹娜入主名人堂,卻沒到贊成這地步。支持是在兩者之間,還未到贊
成的階段,想表達的是可以探討搖滾樂的定義在那邊,怎樣才算正港搖滾。
說到該如何分類定位,我的支持已經傾向贊成的範圍了!贊成將搖滾樂名人堂
正名,大概就像是形式主義的民主紀念館。那麼?就叫...《全類音樂名人
堂》。

因為聽了好陣子的音樂,口味與類型不停的變動。像我喜歡的環境音樂”布來
恩﹒伊諾“,他替許多搖滾樂手製作出漂亮又別緻的作品,我想也應該在全類
音樂殿堂中給他一個肯定;也許堂內有間放雜物的小倉庫,有幾張裱框的環境
音樂專輯,它們還賣不到白金唱片的數量,所以只能在乏人問津的展覽室內孤
芳自賞。

還有像非常有想法的薩克斯風手兼製作人”約翰﹒佐恩“,他在製造噪音上不
遺餘力,還推動猶太文化復興。他應該在地下一樓,左側第三間的民族音樂紀
念館中,對他生平、童年以及他最喜愛的顏色,最喜歡吃的食物,應該都要詳
實的簡介。當然,我會建議館長在門前貼一張音樂分級的標籤,上面寫著高血
壓、精神耗弱者請勿進入。

搖滾和流行之間如何區分,前衛與主流之間如何辨別?當你真正搞懂之後,可
能會在音樂名人堂的地下13樓擔任委員的工作,那些人的工作內容是將音樂
區別的一清二楚,可是當你直視著他們會發現眼神呆滯,穿鞋左右不分,鈕釦
上下顛倒扣,這也無可奈何。那些人替音樂分門別類弄得焦頭爛額,對於自身
的言行舉止、穿著打扮,只能湊合湊合著。有些惡劣的人士甚至抨擊:「他們
自己都打理不好,還有能力區分出黑或白嗎?」

當委員看到這樣的報導,你偶爾會在名人堂的大廳中,聽到幾聲如狗般的咆哮
,從陰森森的樓梯間傳出。就在地下13樓,他們歇斯底里的嘯著。

有次我和堂主喝酒聊天,他幾分醉意,無心透露出一個使人震驚的事情。他說
:「齊柏林老弟啊!前幾天帶你參觀過音樂名人堂的各殿,有沒有什麼特別的
想法和建議啊?」每當碰到問題,我一下無法反應過來,就會重覆著剛才對話
的尾句『想法和建議啊?想法和建議啊?』幾次後,待我離清思緒便可以回答

「可以多推廣一些前衛音樂,它們雖然某些無調性,有些太抽象不容易懂,但
卻很真誠啊。」

喔!剛好最近我在聽”戴夫﹒道格拉斯“的作品,有張作品叫《目擊者》。他
表達的是不要認為現在優渥的生活是理所當然,在這表面和平的背後,有可能
犧牲難以算計的無辜性命所換來。小老弟,有見識過地下13樓的那些瘋子吧
!他們那群人專門在分化音樂,那麼多的音樂類別,讓樂迷與樂迷之間產生間
隙。索性我將他們集中起來軟禁管理,才達到現有的和平狀態。

多年以後...住在《B13》的那些樂評人瘋的瘋、死的死。從來沒料到現
今的音樂市場一片祥和不分你我,但也失去了特色。自從有新新樂風出現,也
就無人去發覺分類,更無人知曉與傳播,然後,它就消散在未知。

綜觀幾年來的改變,心中有個模糊的問題逐漸形成答案,它就是舊派惡勢力不
好,但新勢力的崛起,同樣也叫人擔憂,不是嗎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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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zepel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