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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次聽R.E.M.是在一棟破房子中。那位朋友長得像他們的主唱”麥可
﹒史提普“,和他近期的造型有那麼點雷同,頂著光頭,長得不帥,卻很有靈
氣,或者說怪怪的。第一次和他碰面是在早上,因為他的職業是送早報與晚報
,所以看到他,可能還帶著睡臉,在馬路旁伸懶腰的時候,看他騎著單車丟出
來的報紙弧線,不偏倚的打在狗居的屋頂上。

假使有時間,我會在家中觀察這位朋友的行蹤,他仍然在五點四十幾分,來到
我家門口。前幾戶有養狗的鄰居,聽到狗吠聲與碰聲,就知道報紙已經送達狗
屋的屋頂。那有不養寵物的家庭呢?也順便看他將報紙丟在什麼地方,不是偏
向左邊就是右邊,有幾次是直接丟在門上;然後,在送出報紙之前,他總會遲
疑,因為失望表情,透露出內無惡犬,就像喪失了戰鬥的動力。隨手一拋,飛
越了我家屋頂,出現在後院的盆栽上。想想,他工作樂趣是建立在狗的身上,
同時也因為沒有狗可以捉弄,而搞砸了這份工作。

我從後院撿起報紙,衝到馬路上叫他,他似乎也有預感似的,立姿驅策著單車
向前邁進,在消失的彎道前,我看著的T恤,上面寫著幾個大字《I’M W
ITH STUPID》。那是一件孤癖的衣服,他大概沒幾個朋友,和他走
在一起,理所當然就成為一個笨蛋。

自從被解雇後,有好幾個月沒再見過他。換來的送報生,是中規中矩的阿伯,
他總是將報紙折的妥當,很安穩沒有什麼戲劇成份,放在你家的信箱當中,或
者門把上。我嘗試著看他有沒有特殊的脫軌行為,就這樣一星期、兩星期過去
,他是那種能得到社會重用的傢伙,帶著使命感完成工作,並不是說他不好,
而是讓我喪失了寫作與發掘怪人的樂趣!

有次,瑞芳鎮的中秋聯歡表演,看到幾位過氣的歌手,在舞台上盡情的扭腰擺
臀。我驚訝的看他從後臺出來!和衣服穿的極少的舞者,一起跳舞,而舞步?
不算是舞步,是肢體動作在舞群當中顯得特別,先是幾個跳躍接著肩膀交叉擺
動,雙手胸前開合開合。我描述是身體正常的軌跡,他是擺脫了軌跡,像關節
之間的接點可以任意扭曲擺動般鬧場。

就在盡興時候,作勢魚躍動作,像一位搖滾明星跳下舞台,那個念頭才在心中
形成概念,他已經真的跳下,觀眾閃開的閃開,他並沒有像搖滾明星受人擁抱
與愛戴,接著群眾的尖叫聲,隨即擁上去看他的傷勢,還好,他拍拍身上的灰
塵,繼續扭曲他的身體,慢慢的柺出去,向我這邊走來。

你不是那位愛挑釁狗狗的送報生?「是啊!你是那位?」我曾經在家的附近,
看你將報紙丟到狗屋的神秘人物!喔!他冷淡的回答。你穿的T恤是那個樂團
?見我對他的衣物有些興趣,明顯的將剛才心防慢慢退下。你不曉得他們是誰
嗎?R.E.M.聽過嗎?哈,前幾秒聽過!來我家,我家就在火車站廣場的
旁邊。他熱情的介紹那張《怪物》專輯給我聽。

他說:「這張作品是他們偏搖滾與迷幻的音樂,我喜歡吉他和鍵盤創造出來的
音牆。然後”麥可﹒史提普“是我的偶像,也不是他很有才華啊,是覺得他身
上的氣質,和我身上的怪異是能連結在一起的。」這是很怪的說法,氣質與怪
異能連結在一起,我真的不懂。他說:「不懂的事情會很多!特別是當你嘗試
弄懂你所不懂的事情,就會更複雜,當更複雜,不懂的事情就更多。」我還是
不懂你的說法,如果可以的話,讓我好好聽音樂,好嗎!

在一個下午,想過去找他問樂團相關的種種時,他已經離開小鎮。我看到門口
有張紙條寫著:「給嘗試瞭解怪癖的你,這張專輯我已經不再須要,如果你願
意知福惜福過來找我,就送給你,當成友誼的紀念。」我拿著專輯,回想起他
送報情形,和那一天聯歡晚會的脫軌演出,心理想著:「他應該是到處流浪,
尋找自我的那種人,再會吧,浪人。」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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